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促进“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进一步引导广大人才服务和支撑云南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产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云南省产业导师选聘工作的通知》精神及《云南省科技副总及产业导师选聘实施细则(试行)》和《科技副总及产业导师选聘管理办法》要求,现就第三批云南省产业导师(以下简称产业导师)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背景
云南省产业导师是指从云南省内外知名企业选聘企业高管、技术专家到高校兼任学生指导老师。
二、申报人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有合作精神;身心健康,初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可放宽至60周岁。
2.原则上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相关学科(专业)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主持或参与过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国家级和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优先考虑。
4.热心高校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遵守高校师德师风准则。
5.急需紧缺人才可在学历、职称、年龄等方面放宽条件。
6.上级文件明确要求的其他基本条件。
(二)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聘请:
1. 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或掌握关键技术,或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研究成果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者;在国家支持的传统工艺传承方面有特殊贡献者;在新兴产业发展中主持制定前沿应用技术标准、掌握前沿核心技术者。
2. 在高校卓越工程师学院、 创新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留学人员创业园、未来技术学院、产业学院、大学生双创实践教育中心、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区域性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等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3. 在依托高校建设的技术创新、 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国家大学科技园、教育部关键核心技术集成攻关大平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对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4. 行业学会(协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负责人、技术专家,大型企业、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高管、生产运营或技术负责人,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合作导师,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
5.面向全国选聘,全国知名企业高管、技术专家优先聘请。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结合昆明理工大学2025年云南省产业导师需求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的岗位要求,于2025年8月21日(周四)前联系岗位需求信息表中对应的部门联系人并按要求填写提交《云南省产业导师申报书》(附件2)一式三份。
(二)各申报人要客观、真实、完整填写申报材料,避免空项、漏项、误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附件:1.昆明理工大学2025年云南省产业导师需求岗位信息表
2.云南省产业导师申报书
昆明理工大学人事处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