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云南省公安厅等部门联合下发了《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云南省公安厅关于表彰2015年云南省级“平安校园”和2015年度云南省学校安全管理(综治维稳)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昆明理工大学被授予省级“平安校园”称号。
近年来,昆明理工大学安全保卫工作紧紧围绕“平安校园”创建要求,以“12345”工作方针为指导,按照“教育系统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人性化、队伍专业化”的安全管理四化要求,大力实施“人文创安、科技创安、质量创安”三大工程,做到“四个防止”,确保了学校教学、科研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此次获得省级“平安校园”称号是对昆明理工大学长期以来“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肯定。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将以此为契机,继续加大学校维稳、治安综合治理、安全防火工作力度,为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提供安全稳定,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供稿: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