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简称《非遗法》)修法重点问题研究工作中,艺术与传媒学院巴胜超研究团队提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类别范围与保护方式研究》成果被文化和旅游部非遗司采纳。

自2024年4月以来,巴胜超研究团队相关课题组联合来自厦门大学、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云南民族大学、四川美术学院、昆明市文化馆、大理文化生态保护区保护发展中心(大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以及昆明理工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的多位学界和业界专家,对现有《非遗法》在“非遗”的定义、类别范围与保护方式等方面的历史性、科学性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客观评价。
在昆明理工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传播学专业30余位同学的共同努力下,研究团队设计了相关数字问卷,对《非遗法》第二条中有关“非遗”的定义、类别范围,“非遗”的保护方式以及“非遗”传承保护面临的问题和挑战等问题进行调查。2024年4月20日至5月20日,课题组共发放问卷1337份,回收有效问卷1288份,有效回收率为96.3%。参与者年龄跨度大,职业背景多样,确保了数据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课题组成员共分为三个小组,分别对近20年来与“非遗”有关的国际公约、法律法规、学术成果等文献进行搜集、整理和归纳。研究团队通过对中外“非遗”定义、类别范围与保护方式进行横向对比、纵向对照,从多个维度对《非遗法》修法的定义、类别范围、保护方式建言献策。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施行13周年,也是我国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周年。此次研究不仅为《非遗法》的修法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也为未来非遗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联动民心相通、美人之美、和合共生的文化基石,是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和深化人类文明交流互鉴的文化财富,需要一代代人持续守护。
(供稿:艺术与传媒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