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办公室文书立卷归档规定

   

昆明理工大学党委办公室文书立卷归档工作,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教委发布的《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高等档案工作规范》的规定进行。凡具有查考和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办理完毕后必须由秘书部门按照有关的规定及时整理立卷。要保证归档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办公室及其个人不得保存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一、立卷原则

文书立卷的原则是:按照文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和内在联系,照顾文件的保存价值,使形成的案卷便于保管和利用。

二、立卷归档范围

(一)上级党委关于高等学校工作的决定,规定、通知、通报等文件。

(二)上级党委针对我校的指示,通知、批复等文件。

(三)中央、省委或有关部门制发的,需要学校贯彻执行的法规性文件。

(四)上级有关国家安全、信访、信息,查办和保密工作的文件。

(五)本校党代会的文件材料。

(六)本校党委会、民主生活会,党委扩大会,党政办公会,党委中心组会,总支书记会等的会议记录、纪要、决议等文件。

(七)以党委名义召开的工作会议材料。

(八)党委发布的决定,办法、意见、批转、通报和通知等文件。

(九)以党委名义召开的各种重要会议所形成的文件材料。

(十)党委负责同志在校内的重要讲话稿和参加上级召开的会议的发言稿。

(十一)上级领导调研、检查、巡视我校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十二)党委工作简报、情况反映等文件。

(十三)党委大事记。

(十四)党群系统启用印章的文件和印模。

(十五)党委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十六)党委各部门,各学院党委 ( 总支 ) 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

(十七)有关我校工作的重要电话记录,电报材料。

(十八)重要的群众来信、来访及处理材料。

(十九)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三、立卷归档的时间及要求

(一)党办上一年度的文书立卷工作,应在次年 6 月底前完成并向学校档案部门归档。

(二)秘书部门平时应按归档范围,分类保管好文件材料。

(三)立卷时,要根据文件的作者、内容、文种、时间等特征,科学、合理地组卷。

(四)立好的案卷要编写卷内目录,按要求装订成卷,并确定保管期限。

(五)拟写案卷标题简明扼要,要准确地反映出卷内文件的作者,内容和文种。

(六)编制档案移交清单,归档时严格签收手续。

(七)立卷归档工作要接受学校档案部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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